一、班级团小组考察培养(1-2月) 校团委 2010年3月
1、每学期初由班级团委书记指派联系人对已上交入团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培养观察;(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或尚在缓期注册期间的团员,不能作为介绍人。)
2、吸收发展对象参加团的活动,分配适当的工作;
3、参加团课学习;
4、参照团员义务进行考核;
5、介绍人向支部团组委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二、班级团支部发展预报
1、班级团委书记提出发展意见交支委会讨论;
2、全班同学讨论决定后,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
3、听取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组长意见,填写草表;
4、各班团委书记将情况汇总,上交系团总支,最后将总情况交校团委。
三、校团委审核合格后下发入团志愿书
1、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注意区别志愿书与申请书,用钢笔填写,态度端正,个人信息属实;
2、介绍人在志愿书指定位置对发展对象做书面总结,用钢笔,态度端正,实事求是;
3、团组委审查志愿书填写情况。
四、发展团员
1、一般程序:(讨论积极分子入团,必须有占整个支部半数以上(含)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
⑴班级学生举手表决(同意、不同意、弃权);
⑵表决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⑶班主任老师讲话;
⑷班级团支书进行总结;
2、新团员将接受校团委考察(时间为一个月),校团委批准的新团员,每人上交一张一寸近照及5元钱给支部组委,办理团员证;
3、支部组委收齐照片、钱、志愿书上交总支组委,总支组委进行检查后上交组织部,办理团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