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下: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同一岗位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考生姓名 |
岗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1 |
庄雪飞 |
思政课教师 |
4221010230813 |
2 |
李慕之 |
思政课教师 |
4221010230724 |
3 |
白霆瑀 |
历史课教师 |
4221130030228 |
4 |
隋国家 |
数学基础课教师 |
4221010231303 |
5 |
刘晨曦 |
语文基础课教师 |
4221110065407 |
6 |
黄荣斌 |
体育基础课教师 |
4221010231110 |
7 |
王奕彤 |
会计专业课教师 |
4221010231502 |
8 |
裴巾瑶 |
会计专业课教师 |
4221010231222 |
9 |
张孜炎 |
机电专业课教师 |
4221070054130 |
10 |
陈 叶 |
电子商务专业课教师 |
4221020101004 |
11 |
邓欣航 |
计算机专业课教师 |
4221080093107 |
12 |
徐艺天 |
艺术设计专业课教师 |
4221020101726 |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5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8:15到辽宁省金秋医院三号楼一楼“健康管理中心”(3号楼进入按照地标指示到达),请考生保持通信设备畅通,以便及时联系。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体检有关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受检者备好身份证、600元钱(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3.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水性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清淡饮食。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空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晨起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听负责人通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0.地理位置: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辽宁省金秋医院)
公交路线:
乘公交133路、213路、286路、K801路、K802路省金秋医院站下车即是。
乘公交135路、239路、环路南塔站下车向正西方向,沿文化路走240米,右转进入小南街走370米即到。
(三)其他要求
1.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达体检地点。
2.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体检或自愿弃权的考生,请提前告知我校,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
3.联系电话:024-88367878 监督举报电话:024-86120938
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辽宁技师学院)
2025年7月2日